轉型創新、跨界創價的新思維——
專訪遠流出版社董事長王榮文

陳昭靜◎採訪整理,刊於《數位內容新世紀》2009年11月號No. 35

從1973年的太平洋雜誌、1974年的遠景出版社,1975年的遠流出版社至今,36個年頭、一步一腳印的歷程,彷彿訴說著遠流出版社王榮文董事長以「出版」為終身志業的決心。

談到遠流出版社,成立至今已34年,由5人的「出版社」茁壯為今日200人的「出版集團」,除了穩健踏實外,更是根源於以「出版的蔡元培主義」為信仰的中心思想。因此即使面臨不同的出版環境、不同的社會氛圍,靠著以讀者為中心的產銷一體思考,執著於「為讀者尋訪當代寫作大師以影響後進」的實踐精神,皆能堅定其一以貫之的出版理念,讓遠流得以走出自己的一條路。

閱讀習慣改變 新載體現身

近年來,隨著網路時代的來臨,閱讀習慣開始悄悄地產生改變,傳統以紙張為載體的模式也受到新型態載體的衝擊,此載體正是以電子紙和數位閱讀器所構成的電子書,這一波浪潮在2009年正式來襲。 怎麼說這一波浪潮正式在2009年來襲呢?

從兩個現象上可以嗅出端倪,一是以Smart Phone為內容載體的中華電信手機電子書「Hami書城」的上線營運,一是以Amazon Kindle五合一(內容、軟體、硬體、電子書店通路、通訊)之數位內容流通服務為典範的網路平台,會在明年第一季逐漸成形,屆時原有的網路書店如博客來、誠品、金石堂、遠流、城邦等……將在台灣優秀的硬體製造商及軟體研發商的協助之下,推出擁有完整版權保護、有專屬閱讀器、有加值成長可能的完整電子書服務產業鍵機制,因而2009年可稱為華文電子書產業起始元年。

數位摸索 轉型創新

面對這個已經來臨的數位時代出版環境,王董事長表示,有的出版公司以不變應萬變,謹守出版人的核心能耐,等待科技成熟,才願意送上「內容」;有的公司則積極參與數位研發,企圖在未來當所有的出版公司都被迫變成數位出版公司時,還能找到一個不錯的位置,而遠流屬於後者。

王董事長自謙,遠流的數位摸索,至今依舊。從1994年成立「電子書工作室」,製作兒童動畫繪本教育光碟;1997年成立遠流博識網,經營網路書店及「金庸茶館」等讀書社群;2000年成立智慧藏公司,摸索未來數位圖書館所需之線上百科全書、字詞典等參考工具資源,以及各類學術主題知識庫。2005年成立「電子書事業部Koobe團隊」,潛心研發可以讓作家放心送出電子書版權的保護機制,2008年完成Koobe DRM Platform並推出《科學人雜誌電子版》。2009年10月,Koobe團隊獲得科技創投公司的青睞,正式脫離遠流,以“total solution of e-publishing"提供出版人全方位的軟硬體整合服務(目前正協助遠流整合軟硬體;將在2010年3月推出「金庸閱讀機」專屬閱讀器);遠流則返璞歸真,重新回歸內容供應者(content provider)的角色,尋找在數位時代讀者最需要的紙本書和電子書互補需求,並企圖扮演內容服務提供者(content service provider),期待透過數位加值和流通,更有效率地服務讀者,同時讓角色定位更加鮮明、活躍。

但這樣的歷程,其實正是這十幾年來台灣數位出版產業發展的最佳寫照。他說:「我的同事近幾年來反覆聽到我常講的三個關鍵句是:『轉型創新』、『跨界創價』和『人才為本』。以上三句話正點明了遠流目前積極推動的計畫,向數位轉型、向文創轉型,更有甚者,希望能建構出『紙本+數位+空間』三合一的出版媒體平台。」

創作人才 為關鍵元素

王董事長說:「內容為王,但要創造撼動閱讀世界的大內容可遇不可求,能在自己的文本世界求得當然好,有時要從電影電視甚至音樂明星去轉化多媒體為文本作品更易成功,這就是出版的文創化跨界性。」進一步來說,未來出版受到Wikipedia、Google、Facebook等的影響,使知識的創造、加值、流通大異從前,也將使創作人才的傳承與培育備受關注。

創作人才一直是數位內容以至於數位出版、文創產業最重要的關鍵元素之一。自從英國政府在1997年結合文化、媒體、觀光和經濟部門齊力推動產業創意化以來,「創意產業」已成為國家競爭力的重要指標。我國政府在「挑戰2008:國家發展重點計畫」首度將文化創意產業納入國家重點發展計畫中,新政府上台後也把文化創意產業列為影響台灣未來發展的六大新興產業,並將數位內容及數位出版產業囊括其中。

One Source, Multi‐Use

在文化創意產業的定義上,王董事長認為,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ESCO)的定義最深得其心,內容如下:「文化創意產業乃源自創意或文化積累,透過智慧財產的形成與運用,具有創造財富與就業機會潛力,並促進整體生活環境提升的行業。」因此,英國人選出十三種他們認為擁有優勢和特色的行業(音樂、藝術交易、工藝品、設計、時裝、建築、電影、廣告、遊戲軟體、文物交易、出版、電視廣播、表演)統稱為創意產業,經由政府的整合和投資,協助這些產業升級(top up)和互相加值(add up)。

台灣也選了十三種行業(音樂及表演藝術、視覺藝術、工藝、文化產演、出版、電視與廣播、電影、廣告、數位休閒娛樂、設計、設計品牌時尚、創意生活、建築設計),統稱為「文化創意產業」要來挑戰要來發展。但因為缺少統合的單位、清楚的法源,甚至沒有足夠的專案資金來幫助既有的文化產業升級或鼓勵跨界創價,因此多年來進步有限,甚至造成大眾的一個迷思:文創產業是新名詞、新行業。

事實上,檢視這十三種文化產業,哪一種不是既存已久的產業?所謂的文化創意產業只是策略性產業的統稱,甚至我們應該用最簡單的一個說法來描述它,就是鼓勵既有的文化產業用「創意」去做「整合」的工具,以尋找一源多用(One Source, Multi‐Use)和跨界創價的可能性。

跨界創價 多元發展

「One Source, Multi‐Use」其實是韓國人在發展文創產業時所揭示的政策口號。他們從國家的高度,以此一明確的方向來統合大家的共識,「集中內容資源於一點」去發展,選擇以電視、電影、電玩做為產業火車頭,更重要的目標是創造一個無所不在的數位與網路環境,讓同一內容可以隨時轉化到網路、手機、PDA、iPod等各種載體,也使其周邊效益擴及美食、觀光、電信、設計、音樂、出版及其他產業。《大長今》電視劇是一個成功的操作,由此跨界發展了出版及周邊商品和觀光。

簡而言之,One Source, Multi‐Use的最佳詮釋是「一個選題、產業分工、多種版本、不同載體」。站在出版人立場,我們可以解釋「一個選題」就是以「圖文創作」為核心,來實踐「一次內容創作,多重產銷應用」的真諦。

創建「大內容」和「大平台」

圖文創作為核心,正是科技人羨慕的「內容為王」。從一個多媒體出版人的角度來看,文創產業能不能發展,在於有沒有好的作品(一本好書、一部好電影、一張好音樂、一個好設計),以及能不能產銷一體思考。王董事長提到,他在總統府文創產業圓桌論壇時,提出政府的責任是鼓勵並促成「大內容」和「大平台」的創建,便是基於此一觀點。因為只有「大內容」才容易一源多用,周邊產業才會出來;而只有「大平台」做為完整的支援體系,文創產業才能發展成熟。當然這理所講的文創產業大平台其實也是每個產業都需要的,包括前面所講的數位出版流通所需的大平台。

整體來說,數位科技的應用已徹底改變原有的媒體及內容產業生態,過去幾年我們面對著充滿不確定性的出版未來,現在雲霧已開,我們知道未來的作家和讀者將更緊密地在網路上相遇,雲端電子書知識庫的加值與學習將成為主流需求。而閱讀的載具,不管是手機、專屬閱讀瀏覽器會愈做愈好,而且將永遠隨侍在側取代紙張。我們要在這樣的時代繼續供應內容、傳播知識。政府為了服務人民,也要陪著我們做研發、搭平台、定規範、以教育採購創造初期市場,一起打造華文出版產業的新局。